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許峰律師收到傳票配資炒股技能,鵬博士(600804)投資者索案將於2024年7月31日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(許峰律師專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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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收到傳票將開庭的案件,2024年6月,許峰律師代理的鵬博士(600804)投資者索賠案再多次獲青島中院立案,律師團隊目前還在繼續推進後續案件的立案工作,還在繼續接受其他投資者的索賠委托。
2024年3月28日晚,鵬博士公告收到證監會《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》,經查明,當事人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:
一、ST鵬博士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
根據規定,ST鵬博士應當及時披露相關關聯交易,ST鵬博士未按規定及時披露;ST鵬博士應當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上述關聯交易,ST鵬博士未在2020年年報中披露上述關聯交易,導致2020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。
二、ST鵬博士未按規定披露重大合同
根據規定,ST鵬博士應當及時披露2份重大合同,ST鵬博士未按規定及時披露;ST鵬博士應當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2份重大合同,ST鵬博士未在2022年年報中披露2份重大合同,導致2022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。
三、ST鵬博士2012年-2022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
鵬博士2012年虛增利潤42,456,137.95元,占當年利潤總額比例為17.43%。鵬博士2012年-2015年年報均虛增資產。鵬博士2016年年報虛增資產162,000,000.00元、虛增利潤162,000,000.00元,占當年利潤總額比例為17.48%。鵬博士2016年-2019年年報均虛增資產。鵬博士2020-2022年每年年報均減淨資產196,000,000.00元,占2020年末、2021年末、2022年末淨資產的比例分別為21.77%、14.27%、18.51%。
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律師認為,綜合以上違法信息,暫定在2013年4月12日到2023年7月18日之間買入鵬博士股票,並且在2023年7月18日後賣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資者,可發起索賠。(ST鵬博士維權入口)
(本文由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律師供稿,不代表新浪財經立場。許峰律師,2008年起律師執業,執業服務範圍涉及虛假陳述、內幕交易、操縱市場等證券欺詐領域索賠代理。十幾年來已代理近兩百隻股票的投資者勝訴或調解獲賠,同期還在代理訴訟時效內近三百隻股票的索賠案件,部分也已有勝訴以及調解獲賠先例。執業證號:13101200810965495)
責任編輯:韋子蓉 配資炒股技能
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,不代表中國配資網觀點